标准销售条款和条件
定义:就本条款和条件而言,以下词汇和短语应具有以下含义:“卖方”、“iCenta Controls Ltd.”、“买方”、购买或同意购买货物的个人、商号或公司。“货物”指卖方卖给买方的工具、设备和/或部件。价格、规格及交货期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除非卖方另有书面约定,货物将按交付日期卖方公布的价格表中列出的价格开具发票。
个人资料的使用:我们将始终遵守1998年的数据保护法。我们只会为向您提供服务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只为特定及有限的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只要求这些数据是充分的,相关的,不过量的目的。本署会收集下列个人资料,以处理查询及订单: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子邮件地址
- 联系电话号码
- 公司名称
- 公司地址
当我们向您询问个人数据时,我们将处理数据的目的包括以下内容:
- 为客户提供生产和交付状态的更新
- 当产品需要校准服务时,向客户提供更新以确保产品持续提供最佳性能
- 如果在产品需要维修或成为“生命结束”,则为客户提供更新,如果没有商业上可行的修复和重新校准
如果您选择不收到上述服务更新,请在下订单时向您的销售代表提供建议。
关于我们如何处理信息的更多细节可以在我们的隐私政策。
选择退出选择:如果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你决定,你不希望收到从我们服务更新信息,想要从我们的标准邮件列表,请电子邮件:webmaster@icenta.co.uk或者联系我们的公司秘书+ 44(0)844 543 0844。
增值税:被排除在已发布和报价的价格之外,并将在发票日期按原率和立法提供的货物发票。
运输:除非卖方以书面确认的特殊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所有交货的运输将按适用于所用方法的速度将其添加到发票中。如果买家选择安排收集,发票日期应当是货物可用性通知之日;如果货物在3天后未收集,则卖方保留为买家收取所有相关费用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储存和保险)。
交货:货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买方承担。卖方所指定的任何交货日期均应是一个估计,交货时间不得通过通知来确定。如果没有规定日期,应在合理时间内交货。
术语:卖方可能以其绝对自行决定在此类日期内支付,因为它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否则,在发票日期月结束时,付款将于本月结束时到期。卖方保留以每年以上的4%的账户收取逾期账户的利息权,从时期从截止日期到收到全额付款后的未结算余额。
取消:如果买方希望在收到订单确认后24小时超过24小时取消订单,则将适用总额25%的取消费用。就无法转售的订单产品而言,取消费是100%的订单价值。
标题:
(1)货物仍然是卖方作为合法和公平所有者的唯一和绝对财产,直到买方所得的时间:
(a)向卖方支付了货物的全部价款;和
(b)支付了所有其他账户的买方所卖虑的所有其他金额。
(2)买方承认,他仅作为卖方的受托人持有货物,直到根据子项(1)收到付款,并以自己的费用确保货物反对正常风险。直到买方成为货物所有者的时候,他将分开地与他自己的商品或任何其他人的房地上的房地上存放在他的房地上,并以卖方的货物易于识别,并不会破坏,缺陷或模糊所有识别标记或包装或与货物相关的包装,并应以满意的情况维持货物。买方可以在所有权之前转回货物,仅仅在以下条件下将其传递给他:
(a)任何买卖均应在买方正常业务过程中按全价成交;和
(b)任何此类销售均应代表买方销售卖方货物,买方在进行此类销售时应作为委托人进行交易。
(3)卖方可以为了收回其货物的目的进入任何存放货物的场所或合理地认为存放货物的场所,并可以收回货物。
(4)买方持有货物的权利应立即终止:
(a)买方对他的破产订单或与他的债权人作出安排或构成,或者以其他法定条款的利益,以便避开破产债务人,或(成为一个机构公司)召集债权人的会议(无论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还是进入清算(无论是志愿或强制性),还是有一个接收者和/或经理,管理员或行政接受者,委任其承诺或其任何部分或文件与法院任命买方的管理人员或指定委员会的意图通知由买方或其董事或合格的浮动费用持有人(如1986年“破产法”附表B1的第14段所述)给予或者通过或提交任何法院的提交或向买方提供授予行政秩序的法院,或者在买方授予的任何法院,或任何诉讼程序或任何法律程序与买方的破产或可能的破产有关;或者
(b)买方遭受或允许任何执行,无论是合法还是公平,都征收他/其财产或根据他/ IT获得,或者未能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下遵守或履行其义务或任何情况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其他合同,或者无法在1986年破产法案第123条或买方不再交易的意义内支付债务;或者
(c)买方妨碍或以任何方式指控任何货物。
(5)买方可以转售该等货物,其基础是全部销售收入由卖方托管,不得与其他款项混在一起,或存入透支的银行账户,且在任何时候都应被识别为卖方的资金。在货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买方可将该等货物并入或与买方在其业务过程中制造的任何产品合并,前提是提供足够的记录,以确定该等货物的保存情况;如果该产品在货款付清之前售出,该产品的所有权将转移,但买方应负责向卖方支付仅限于该产品所包含的货物的发票价值的销售收益。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不受工艺或材料缺陷在正常使用和服务一年从发票日期,进行修理或更换任何零件在这段时间内被证明是有缺陷的或偿还净发票价格卖方的选项提供的工具在保证期内退回(运费已付)。如果标签已被移除,或货物被滥用、篡改、以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最高等级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被滥用,本保证不适用。所有的技术建议、建议和服务都是基于卖方认为可靠的技术数据和信息,旨在供具有业务技能和知识的人员自行决定使用。
交付不正确/损坏:卖方不承担欠款(卖方发票的买方)的责任,应向买方发票)或交付的数量短缺或货物损坏,除非在货物交付的7天内通知买方,或不提供货物,除非在商品在日常活动中的7天内通知已收到的。
验收:所有订单应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买方承认,它没有依赖于任何陈述或代表卖方或代表卖方提供的任何陈述,承诺或代表,该款项尚未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下列出。这种情况中的任何条件都没有排除或限制卖方对欺诈性歪曲的责任。买方来自卖方的买方的每笔订单或接受货物的报价,应被视为买方购买符合这些条件的货物的要约。买方的订单不得被卖方接受,直到卖方或(如果较早)向卖方颁发的订单(规定销售的数量和描述),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家。除非卖方的执行官,否则无豁免,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改变或修改应具有约束力。所有订单均由卖方书面接受。
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违反法定义务)、虚假陈述、赔偿或其他),卖方对买方承担的与货物买卖有关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净额。如果买方要求更高程度的责任,并且可以为该等保险提供保险,卖方可以满足书面要求,买方应向卖方赔偿有关的保险费,并将遵守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的任何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对从保险公司收到的任何金额都不承担责任。本条款不排除或限制卖方的责任:
(一种)卖方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或者
(b)根据第2(3)条,消费者保护法1987年;或者
(C)对于卖方排除或企图排除其责任是违法的任何事项;或者
(d)用于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不可抗力:由于第三方行动或超出卖方的合理管制或延迟货物供应或制定不经济供应的事件,卖方将不适合任何损失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间接损坏的买方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设备故障,工业行动,骚乱,战争,洪水,风暴,地震,消防行为,原材料或劳动力短缺,增加市场成本,政府行动,国家紧急情况,行为of terrorism, protests, explosion, epidemic, lock-outs, strikes or other labour disputes (whether or not relating to either party’s workforce), or restraints or delays affecting carriers or inability or delay in obtaining supplies of adequate or suitable materials.
法律管辖: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应由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管辖,并由此类合同产生的任何索赔应由英格兰和威尔士法院进行决定。
一般的:如果任何法院,法庭或行政管制的任何法庭或行政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条款和条款,以适应这种违法,无效,空虚,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无效,可分行,不可责任或不合理的可行性,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剩余条款和此类规定的剩余条款将继续全力和效果。